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创人民满意教育,发扬责任为天精神。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管理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的行政、业务、教学及科研工作。
2.负责制定心理及家庭教育工作计划、业务技术建设规划和质量控制方案。
3.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4.定期负责来访者的心理咨询工作,指导咨询师开展咨询工作,积极完成心理咨询工作任务。
5.负责心理咨询工作质量的管理、检查、评估及改进工作。
6.负责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评、家庭教育辅导记录的归档管理工作。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及家庭教育经费的预算工作。
8.负责教育局“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的计划落实和家访材料的归档整理。
9.负责组织学校、各年级、班级家委会的成立及制定学校家委会的活动方案。
10.负责制定每学期2次4课时的家长课程计划并组织家庭教育讲师按计划落实。
11.负责组织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讲师的业务培训工作和考核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