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值班时做好交接工作。
2、办公室内物资每周一清点,如有损毁丢失要及时补充。
3、惠民服务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4、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同志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经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5、工作人员接待来人或有电话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时,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属于工作范围内的要向来人或来电人解释清楚,并给予必要指导。
6、对来人或来电要做好书面记录。
7、多有收到的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处理完毕后,要在24小时内处理,且无论是否处置完毕,都要在次日前致电当事群众,反馈处理结果或处理进度,征求群众的意见。
8、多有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处理完毕后,都要向当事群众确认对结果是否满意。
9、每月18日向上级部门汇报上月的惠民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