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精神,促进我校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落实课程改革目标,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在吸收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提出本意见。
一、校本教研制度的涵义
校本教研制度是以学校为基地,以教师为主体,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所面临的各种教学具体问题为对象,关注学生学习生活,挖掘科研潜能,从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一种实践性研究制度。
学校要凸显以校为本理念,树立“为了学校”、“在学校中”和“基于学校”的意识,切实做到把学校作为研究基地,将教研重心置于具体的学校工作情境中。
要认定教师在校本教学研究中起关键作用,把教师作为教学研究的主导力量;要相信每一位教师都拥有教研的潜质,赋予教师教研自主权,依靠教师搞好教学研究。
要把解决教学实际问题作为校本教学研究的核心,尤其应围绕教学观念的更新、教学内容的变革、教学方法的改造和教学效率的提升,开展具体而深入的教学研究。
要使教研力求服务于新课程与教学方式的转变,关注学生身心的健康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品质的塑造、关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关注课堂和谐愉快气氛的生成、关注民主合作的师生关系的构建。
要注重研究和实践合一,提倡在实践中得到研究体验,通过校本教研的实施,促进教师的实践反思和专业成长。
二、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内容
学校以学校课程改革机构为依托,组建坚强有力的校本教研领导组织和全员参与的校本教研执行组织,尤其要成立专门的“校本教研工作小组”。
校长确立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把重视和加强校本教研作为学校工作的大事来抓,并与业务副校长一道亲自筹划教学研究,制定教研制度,指导教科处(或教务处)及各教研组(或年级组)制定教研计划,督促和评价学校教研工作,认真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教学处和各教研组(或年级组)是校本教研工作的执行部门,具体负责教研课题的实施工作。教科主任(或教务主任)和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要督查并参与经常性的集体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典型经验,提出问题并帮助解决。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引导教师重视理论思维,学会理性地思考教学问题,并指向实践中发生的真实问题;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各科《课程标准》,弄清教学研究的定位、实施的前提、问题的确立、方案的制定、共同体的产生、方法的综合运用等。
重视开展专门的校本培训,帮助教师适应多重角色,使他们不仅成为文化知识的传授者、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而且成为教育教学问题的研究者。要积极强化教师的专业素质,逐步发现和培养一批骨干教师,以此带动全体教师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课程开发和建设的能力,使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教师专业成长融为一体,形成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职业生活方式。校本培训的方式应灵活多样,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和要求,更多地运用以自学为主、交流为主、业余为主、课题研究为主、立足岗位培训为主等途径,力求保证时间、保证质量、保证效果。
学校依据教育科研部门下发的《课题指南》,遵循“科学性、整体性、重点突出性、可行性和创新性”的原则,严把课题立项关,积极参与各级课题的实验研究;要将课题研究同课程改革紧密结合、课题实验与校本培训紧密结合,并根据学校个性化发展的要求,确立校级研究项目,以课题研究为突破口,带动学校的特色发展。
要采取“科研管理规范化,课题研究实用化”的措施,加大课题过程管理,注重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改革创新,探索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寻求促进教师专业水准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使教师能够运用评价标准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自我分析和自我反思,不断提高教学整体水平,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促教改。
学校定期召开“校本教研工作大会”,鼓励人人参与校本教研的热情,要求教师按教研进度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教学方案,坚持观摩研讨活动;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档案、校本教研工作档案,明确研究的现实问题,严格执行科学的教研工作程序。
重视以教研小组为基本单位,以集体备课为基本形式,以典型课例为基本载体,以全员参与、行动跟进、全程反思为基本要求,以密切合作、深化交流、张扬个性、融合吸收为基本准则,纠正校本教研实际行动中出现的一些错误做法,确保校本教研务实、求真、高效。
健全对话交流制度,确定“新课程教研周”、“校本教研日”,总结、交流、反思教学情况,通过集体备课、教学观摩、说课、评课、案例分析、问题会诊、教师与骨干教师对话、教育沙龙等,充分体现学术民主,求同存异,鼓励创新,在实践与摸索中实现信息交换、经验分享、深度会谈和专题研讨。
结合实际,制定《校本教研成果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规定教师参加教研活动计入专业发展成绩,并把教研工作作为新课程实验评估的主要指标之一。要采用逐级自评考核的动态评价方式,把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职务评聘、业务进修等挂钩,促进教师不断进取。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取得教研成果的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用政策推动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
引导教师关注地域特征、结合学校特点和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追求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要逐步形成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和专业引领三结合的校本教研机制,从而保证校本教研活动的正常运行,推动其向正确的方向迈进。
三、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保障措施
学校努力做好校本教研计划、组织、监督和评价工作,融合校内外教研资源,确保校本教研经费的到位,并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场地和设施;要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音像素材,建立直接服务于教师发展的、开放性的学校教研网络,及时传递课程改革信息;要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经常邀请校本教研专家到校开展讲座,寻求专家教授的指导,适当组织外出学习,考察走访教研典型,力求使教师少走弯路;要定期检查校本教研制度的运行及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情况,对校本教研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并明确存在的问题,排查原因,不断改进教研工作;要通过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切实把学校建设成为优秀的学习型组织。
充分认识和重视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作用,加强对校本教研工作的督察和指导,不断拓展校本教研与专职教研之间的沟通渠道,力求实现二者的有机整合,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针对校本教研的基本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总结成功经验,标树先进典型,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改进的意见。
积极开展各种学术研讨活动,聘请专家学者指导提高教研人员的业务水平,畅通大学课程研究专家和基层科研机构的理论工作者与教师之间的联系,为一线教师提供专业咨询和专业服务,促进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方案,直至达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