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改造,确保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真正体现 “隐患重于明火,预防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当险情出现时,能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投入到救灾中,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适用范围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师生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2、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组 长:李耀华
副组长:刘云祥
成 员:马友会、张建平、张清泉、张海涛、马志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
室设在安全管理中心,刘建忠兼任办公室主任、郝光永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校舍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消防灭火、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火灾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处室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消防灭火组
主要职责是:当火灾发生时,在专业消防队未到时,明确起火原因,及时切断电气源等容易使火灾扩大的因素,组织对火灾的扑灭,如果不能有效地扑灭火灾,应有效地组织火灾现场人员的撤离,尽可能保护火灾现场人员的安全。当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应配合消防队做好火灾的扑灭工作。
(3)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平时负责检查和完善消防器材,并保障消防器材都能使用,在火灾发生时,应尽快提高相应的灭火材料、车辆等,并积极协助消防队和医疗机构救助伤员,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4)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3 、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⑴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迅速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并迅速拨打消防队的电话,向消防队报告火情,请求支援。
⑵展开抢救工作,当火灾发生初期,在专业消防队没有到达现场时,义务消防队应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火势,组织现场人员的撤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损失。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4、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⑴发现火情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头进行灭火。如果火势较大,应同时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学校校长根据实际火情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⑵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①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②保持通讯畅通: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③灭火:根据预案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无法迅速扑灭,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④疏散引导:坚持分班、分宿舍按秩序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物品、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业人员疏散。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场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⑥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5、善后工作
确认明火已经扑灭,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查明事故原因后,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
6、其他事项:
(1)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