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圣都中学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金使用,完善资金使用的审批与监督机制,防控资金风险,依据财务内控和审计要求,特对学校以下资金业务进行规范。
1、文印业务
(1)规定合理的学科文印数量:由级部主任根据学生数+教师数+班级数,计算出各部、各科的印刷数量,报分管校长审核签字,送财务处备案。各科超量印刷的不予报销。
(2)规范填写级部胶印复印单:学科印刷材料,首先填写好圣都中学文印单,送印人原则要求备课组长签名;负责人签字必须是级部主任本人签字;送印时间和编号不能为空。
(3)规范使用文印纸张:一般性学科材料使用8K、50g双胶纸;使用特殊用纸,如A3纸或55g(含55g)以上纸张印刷,必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并签字。
(4)复印和打印材料一般到级部办公室完成,去文印部复印或打印A4纸超过10张,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并签字。
(5)级部所有文印材料一律先开单后印刷,不得在文印部记账印刷。否则,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6)月末结算,级部主任负责对本部文印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并将文印单和结算明细表报财务处复核。教学处安排专人对文印部提供的结算明细表进行复核。
(7)其它处室印刷材料,填写好文印单,必须经分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印刷。由处室主任负责每学期至少结算两次,参照级部独立核算,并报财务处复核。
2、商品购置
(1)预算:学校采购办每学期末,根据校产科出入库数据和办学需要,提出下学期日常办公用品(包括卫生工具、日常办公耗材、办公室一次性配发的洗理用品等)采购计划,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参数、预计价格。零星急用的办公、维修用品等,由各级部、处室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审批:急需且开支在500元以内,由分管的副校长审批;开支500元以上,由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负责审批。
(3)采购:物品采购由采购办具体负责,采购人员必须有采购办、业务科室至少三人以上组成,做到公开透明。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购置单进行采购,采购要货比三家,要以最优的性价比进行采购。大宗同类的物品要有计划进行批量采购,5000元以上大宗物品采购必须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由分管校长协调,采购办、业务处室、财务处共同参与。
(4)付款:按财政国库支付要求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者是公务卡支付方式。
(5)验收与入库:对所购置的商品,列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由申请购置的处室主任验收、签字,并开据固定资产增加凭单;达不到固定资产要求的商品,由校产管理员对照审批单负责验收、入存,并开据入库单。
(6)报销:零星采购报销时需持以下材料:商品购置审批单、验收单、固定资产增加凭单或入库单、正规合法票据(背面简要写明事由,并有采购人员、处室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购置业务,需要提供:学校购置审批单、招标文件、供货合同、验收单
3、校舍维修与改造
(1)预算:校舍维修要严格执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本着安全经济、适度改善的原则,相关处室要提前设计维修改造工程方案,包括日常零星维修项目,并造出预算。
(2)审批:各项校舍维修改造都要经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多项零星维修可以汇总审批,应急性维修经领导同意后可以先维修后审批。
(3)招标:单项维修工程项目预算资金超过1万元的,或多项同类零星维修超过1万元的,应当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应急性维修除外)。不得将维修工程化整为零,故意规避政府采购。
(4)实施:工程实施,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工程过程、土建基础、原材料质量、施工安全等全面监督。日常零星维修要对用料、用工情况做好记录。
(5)决算与验收:工程结束,由分管校长负责,协调总务处、采购办、财务处对工程进行决算与验收工作。多项零星维修可集中进行验收。
(6)报销:需持以下材料,审批单、施工合同(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决算清单、验收单、合法票据等。
4、学校宣传版面与横幅
(1)预算:相关级部、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对需要悬挂或更换的版面、横幅内容、尺寸,经分管校长和校长批准后,上报学校宣传中心。学校宣传中心负责对版面内容进行把关、审核、汇总。
(2)采购:对非紧急使用的版面、横幅,尽量进行汇总集中采购,对批量预算超过1万元的采购业务,应当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3)验收:版面、横幅安装、悬挂结束,使用人员或申请处室要进行验收。
(4)报销:需持以下材料,审批单、批量采购合同(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验收单、合法票据。
5、对外接待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
(2)在公务陪餐时,午餐一律不上酒。晚餐原则上不上酒,特殊情况用酒须经校长批准,每瓶酒价格严格控制在100元以内,并要控制用量。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规定,客人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客人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超过客人数量的三分之一。
(4)公务接待活动费用要据实一次一结账,列出消费明细,无消费明细不予报销。
6、差旅费报销规定
(1)提供会议通知或公函。
(2)提供出差审批单。
(3)住宿费:居住双人标间,住宿费原则控制不超过190元/每人每晚,山东省省外的省会城市住宿费不超过380元/每人每晚,按发票在限额内报销。特殊情况需校长批准。
(4)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目的地城市市内交通费按发票据实报销,发票必须与出差目的地城市、出差日期、业务工作时刻相符。目的地城市内出租车票不超过两张。
(5)餐费补助:早餐20元/每人、午餐40元/每人、晚餐40元/每人,当天往返的只补助午餐费,一天以上的按往返车票核定实际用餐次数进行补助。
(6)为保证支付透明,住宿费必须用公务卡支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公务卡支付的,要写出书面说明,并由处室主任、分管校长签字。
7、未列明的资金支付,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寿光市圣都中学
20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