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联网证明
××医院: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3707 ,系我校职工,单位为其正常缴纳医疗补助。该同志本次生育为第×胎生育,符合国家、省、市计生政策。特此证明。
请你院核对其身份后,为其办理生育联网结算手续。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王建友,联系电话:5193696。
寿光市第五中学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