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基本职责是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党委和校长、德育校长的领导下,结合学校实际,以学生为本,树立大德育观,坚持“德育为首”,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构建学校德育体系;从细节入手,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落实精细的学校管理,抓好各项常规管理,保持良好的教育秩序。为确保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起好导向和保证作用。其常规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并检查各年级部、班级制定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会同相关处室、年级部组织和安排军训、运动会、文娱汇演、艺术节等全校性教育活动;组织升国旗仪式和各种学生集会。
3.抓好学生一日生活的常规管理;建立并坚持学生的自我管理的工作体系,抓好各年级、各班级的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及检查评比工作,抓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4.抓好各年级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
5.做好学生的德育、法制、安全等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6.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学生中发生的各类问题,负责对学生的违规事件的处理;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先进班集体的评定工作。
7.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抓好校外德育基地建设;指导各年级部召开家长会议,开展家访活动;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密切学校和社区的联系,开拓德育途径,构建“家、校、社区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9.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督促学生的“两课两操”活动,抓好校园环境卫生。
10.负责学生生活指导;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11.关心和帮助共青团做好共青团员工作,做好学生会的工作。支持和协调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发挥团委、学生会这些群众组织的作用。
12.主动与学校其他职能处室沟通协作,形成教育合力。
13.积极开展德育研究工作;注意收集德育资料,分析整理,合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