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工作目标责任,教师目标责任制定如下: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下课,参加集体活动,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按照大纲要求和教研组制定的教学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积极参与全员育人,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教书育人,管教管导,帮扶转化学生,加强对学生学习管理教育,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4、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积极进行教改实验,认真写出经验总结。
5、按照教学处、级部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学科社团活动。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
6、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教学常规的定期检查和教学质量分析,及时查漏补缺。
7、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虚心学习外地教改实验,了解教研信息;认真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和规定的的文化业务进修,自觉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坚持相互听课,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8、认真做好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如监考、阅卷、外出学习、竞赛辅导、社团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