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9-11-01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起着主导、教书、育人的多重作用。为不辱教师使命,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努力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按教育规律办事,做到既教书又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根据教学进度计划,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制订好授课计划,认真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情,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力求创造性地处理教材,写好每一份教案,做到没有教案不进课堂。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课堂教学要做到目的明确,讲解准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教学得当,指导学法,讲练结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教懂、教会、教活”上下功夫,提高课堂效益。同时要坚持教学的教育性,把德育贯穿教学的始终。

4.科学布置课外作业,减轻学生负担。注意作业的难度,并且要及时检查、批改。同时针对作业中的错误进行个别辅导或集体讲评。

5.面向全体学生,对每个学生负责,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状况,因材施教,分类辅导,做好提优补差的工作。

6.组织好考试和考查,出题份量和难易程度适当,力求既有利于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又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认真、严肃地记录学生的考试成绩。

7.积极参加本学科教师相互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和教研活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认真研讨,互相切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8.重视专业进修,关注本学科教改的前沿信息,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要求每年写出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教学科研论文或教学工作总结。
    9.积极完成学校、级部和备课组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