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中字(2018)15号
寿光市圣都中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根据山东省和潍坊市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意见,我校特制定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第一条、资助比例与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比例为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分三档发放:一档为750元,二档为1000元,三档为1250元。
第二条、资助范围(贫困类型):1、建档立卡家庭的;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的;3、单亲家庭的;4、重病家庭的;5、家庭受灾造成重大损失的;6、失业家庭的;7、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的学生;8、其他困难情况。对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第三条、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四条、审批发放流程:第一,政策宣传。利用宣传栏、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级及家长。第二,在前期《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基础》上,让学生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自愿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同时提供村委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信。第三,各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生日常表现,按班内人数12%的比例拟定资助名单(困难学生集中的班级经审批可适当扩大上报比例),上报级部。第四,各级部评审小组对班级拟定的资助学生名单组织进行严格资格审查,然后进行全面比较、评议,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第五,将审查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六,经公示无异议,学校根据各级部审查好的学生填写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一式两份,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资助卡发放助学金。
助学金每学年申请、评审一次,按学期发放。由各级部严格按学籍人数和户籍所在地,根据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组织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我校每年将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出部分经费,用于减免家庭困难学生的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学生的补助等支出。
第六条、为了加强资助工作领导,我校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委员会,学校下设资助工作办公室,各级部成立由级部领导、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10人)组成的贫困学生评审小组,各班成立相应的评议小组。
寿光市圣都中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委员会
主 任: 董绳民
副主任: 付伟宗 杨守苗
成 员: 宋 伟 马有会 张建平 王立武 冯永刚 张清泉 刘云祥 韩 坤 翟立国 辛彦光
寿光市圣都中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主 任: 辛彦光
成 员: 马骁 王耀文杨 益祥 郎旭军 郝钦超 相关班主任
第七条、评审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资助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接到学生或家长的投诉,一经查实的,依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寿光市圣都中学助学热线:5193696
资助邮箱:wzzizhu@163.com
寿光市圣都中学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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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贫困 学生 资助 办法
发:学校领导 各科室
寿光圣都中学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